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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栋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3):82-8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性的行刑认定长期依循形式和实质认定并存的二元认定模式,早期行刑判断路径同步。《非法集资解释》的制定标志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法性的判定回归刑事法的道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表明非法性的行刑认定彻底分离。《非法集资解释》在非法性的认定上采用形式标准"有权机关批准"和实质标准"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并存的二元认定模式。《处非条例》将非法性"形式+实质"的二元认定修改为"形式+补充"的一元整体的认定。明确区分"依法许可"和"依法批准"以及"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和"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范含义,是在形式和实质上实现对非法性的行刑区分和衔接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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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栋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9):89-95
[提要]我国理论界通常对德国刑法教义学和日本刑法理论不加严格区分,经常在两个体系之下讨论不法的实质、实质违法性、违法性的实质等问题。这导致在研讨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时出现混乱。实质违法性的问题域所揭示的是刑法在实体上所追求的目的和任务;违法性的实质所研究的是行为与法秩序的关系,即如何确立行为的违法性;不法的实质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如何证成不法的成立。以上三个理论的比较有助于更为清晰地界定“不法的实质”的范畴。 相似文献
3.
郭栋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0):110-115
死刑是法律对公民的生命权最极端的否定。文章以贝卡利亚的死刑观为进路,对贝卡利亚的死刑观进行全方位的评价。然后从犯罪学的视角,用犯罪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依据加罗法洛的道德情感原理,重新审视死刑在实证法与法律价值在哲学层面的冲突,以及死刑的存废问题根源之所在。 相似文献
4.
郭栋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0):87-91
在现代社会的司法过程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权益的保障正在得到加强和完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保护的观念,不论在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取得了充分的关注。但是,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障权则明显不足。因此,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点,对其权益需要优先和全面的保护。以此为原则,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制度,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以及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救助等制度日显必要,以彰显人权保障的"双向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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