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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权交易制度是我国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我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用能权的权利属性界定不明与初始分配规则不一,进而导致用能权交易制度开展的理论基础不彰与整体建构失调;用能权交易市场呈现出市场活跃度低、与其他环境权益市场交叉等问题。由此,需完善用能权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法律规范建设,为全面推进用能权交易市场提供制度保障;应以用能权的权利客体(能量)为逻辑基点展开思考,确认用能权的准物权属性;在明确其权利属性的前提下,应实现用能权初始分配模式科学化发展;应探索用能权交易主体的扩围,开拓多种交易形式,不断盘活市场动力;应确保用能权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共建,在解决重复计算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两权市场的制度合力建设,共同作用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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