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3篇
  免费   0篇
管理学   2篇
丛书文集   3篇
综合类   8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2篇
  2005年   1篇
  2003年   3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3篇
  198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全员聘用合同制 ,是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本文根据我国高校实际情况 ,探讨了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方法、聘任形式及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在招远市建立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要搞好招远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阶段,必须弄清主要内容和基本指标,必须找准问题之所在,然后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原则.  相似文献   
3.
生物剽窃,损害了基因资源所属国及所有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了防治生物剽窃,相关国际立法确认了基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原则,这是进步,却也存在缺乏细化方案和具体执行机制等明显不足.完善国际立法的关键是赋予基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安排以较强的法律约束力.为此,基因资源丰富的国家一直进行不懈的抗争,并在相关国内立法上做出了努力.作为基因资源大国,中国应制定基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专门法,并应适时修改保护生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在其中补充或增加与不同基因资源的特点相契合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条款,但应以公平与合理为限.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被作为国家干部来对待,实行计划调配的管理方式,造成了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等现象,已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和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高校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聘任制的实施为高校和教职工双方都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会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最佳效益。现就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模式以及聘后管理讨论如下: 一、由低到高单向式聘任制模式: 按照目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  相似文献   
5.
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是职改工作的焦点,也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如何科学地设岗?笔者对我校各专业技术岗位提出了采用因素评价法进行核定的思路,以期使设晚科学,更合理。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充,其与违约责任不同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法定的先合同义务为依据,其责任性质具有法定性,责任形式以赔偿损失为主且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合同法调整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从阐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出发,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特征、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及法律实践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加速福建工业经济发展的对策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工业化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加速工业化进程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从调整产业布局、形成新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培育大企业、增强经济支撑力,改革政府管理工业经济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入手,促进福建工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南海周边国家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使南海海洋环境面临沿海栖息地退化、过度捕鱼和陆源污染等巨大风险。该区域在地理和生态上的互相依存决定了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的必性。按照现有的国际条约,各国负有进行区域合作的义务。然而其所属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8个区域海洋计划之一东亚海区域至今尚无区域条约,现有区域合作法律机制不足以解决跨界环境问题。复制其他区域已有模式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南中国海特有的环境问题。借鉴欧洲经济委员会《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通过有法律拘束力的区域协定和强调实效的过程导向分区域协定的双层结构框架,为实现该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有效合作的可行模式。  相似文献   
9.
在招远市建立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要搞好招远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阶段,必须弄清主要内容和基本指标,必须找准问题之所在,然后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原则。  相似文献   
10.
欧盟REACH法规实施以来中欧化学品贸易大受影响。世界各国对该法规开始时普遍质疑、反对,后来逐步接受和主动履行,但仍积极研究REACH法规的应对之策。主流观点认为REACH法规与WTO规则不符,因而试图通过WTO解决争议,然而收效甚微。从竞争法视角来看,REACH法规作为欧盟通过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特别是在联合体、数据交换等问题上,与竞争法存在很大矛盾。该法规可能导致欧盟化学品企业形成垄断,中国化学品企业对其可能出现的违反竞争法的情况,可以运用反垄断法手段诉诸法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