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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师清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金融体系,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而如何确立和强化金融监管主体的地位将是能否搞好一个国家金融监管工作的关键所在。借鉴其它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真正确立我国金融监管主体的地位,我认为当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是否健全有效,并不在于它是独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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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师清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十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历程,通过财政筹集资金并进行投资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随着财政、投资、金融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投资领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形成了投资主体和投资形式呈多元化的新格局,财政投资主体地位以及政府储蓄在国民储蓄总额中的比例下降,国家投资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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