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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程序正义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贵翔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00-106
刑事司法程序正义的功能在于纠正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本身存在的依靠自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作为刑事司法程序正义核心的程序公正的内在机制是以起诉、审判、辩护三权互动为背景形成的控辩平等对辩与法官中立的理想格局。刑事司法程序正义实践理性的精髓是寻找一种公正与效率的调和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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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结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的传统文化、国民性格、政治制度、司法组织制度等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中,贱诉讼、轻权利、有罪推定、家长制、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以及中国人的过分忍耐、消极避世、崇古、顺从等消极方面的传统人格,都制约着中国刑事诉讼结构的设计;政治权力的运作机制与刑事诉讼结构却是一致的;刑事诉讼结构的正常运行也需要相应的法院、检察机关、律师等组织制度的保障。因此,以刑事诉讼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中国现行审判方式的改革应当考虑诸种社会环境的变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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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贵翔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72-80
行刑社会化的含义虽十分广泛,但狱内行刑社会化因较集中体现了自由刑与社会化的冲突而具有代表性.纯粹理性意义上的自由刑的本质应当仅仅限于将犯罪人限制在特定的活动空间里,但在实际执行时却必然产生种种负价值.行刑社会化作为执行自由刑宽和化的措施必然有利于消减这些负价值.累进处遇居于行刑社会化中心地位.我国狱内行刑社会化的横向分类重点在对监内罪犯的再次分类,建议以自然标准、犯罪标准和人格标准逐渐推进.纵向分级建议取消特严管理甚至一般严管并加大宽管的力度,其特宽管理可以考虑建立开放式监狱和半自由刑制度.操作上主要包括设立省级和狱内分类中心、将监狱分隔为普通管区、宽管区和特宽管区三部分以及实现罪犯的区际流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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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与量刑分立的实质是相对于控辩审三方组合的横向构造而言的并以实现庭审效率为主要价值追求的刑事庭审的纵向构造。其程序运作的核心主要关注在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立的宏观分层框架下的以定罪量刑具体推进次序为内容的微观分段,以及作为关键环节的分层裁决机制即中间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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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贵翔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4)
本文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决定了刑事诉讼首先要体现公正,其基本要求在于确立控、辩双方的均衡对抗机制,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其次,刑事诉讼的现实任务要求刑事诉讼必须强调效率,允许在刑事诉讼中向控诉方作适度倾斜,在实质上可适当强化侦查与起诉力量;此外,经济制度的利益极大化原则也要求刑事诉讼须讲求效益,用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投入取得控制犯罪和保护人权的最大收益。立法者必须在三个目标之间作出正确选择。我国刑事诉讼应在纠正控、辩双方的过分不平等的前提下对三个目标作出科学选择,比如在审判中实现控诉方和辩护方的平等,适当限制法官的过多干预,诉讼外允许律师提前介入,取消案卷传递关系,完善强制措施,防止超期羁押,设立适度证据除外规则,扩大自诉范围,设立简易程序和诉讼费用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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