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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琳嘉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11
婚姻家庭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家庭关系也是为了促进家庭生产力发展而衍生的生产关系。由于女性的体力劳动能力弱于男性,在过去体力劳动为主要生产力的社会,"男尊女卑"社会观念巩固和发展了"男主外女主内"家庭生产关系。知识经济背景下,脑力劳动取代体力劳动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女性可通过提高脑力劳动的能力以克服体力劳动的不足,从而提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重视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以确保两性的平等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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