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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领域既非“乌托邦”亦非“敌托邦”,而是互联网系统的子系统。“微博上的小河案”表明,网络公共领域基于独特的技术设置,自主生产了案件的重大意义,使之独立于主流媒体广泛传播。然而,网络公共领域与法律系统的观察范式截然不同;塑造网络法律舆论的不是法律因素,而是大众传媒和意识形态因素,归根结底是互联网系统的结构。就法治发展而言,网络法律舆论有益于保障法律系统的封闭运作,但也容易消解法律逻辑和化约法律问题,甚至加剧法律共同体的内部分裂,迫使司法子系统寻求权力的庇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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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学说之一,弗兰克的"事实怀疑论"家喻户晓,却又因其"浅薄"而长期受到否定。实际上,"事实怀疑论"的背后,潜藏着一种法官视角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是对司法实践中规范、事实、情境间复杂互动的深刻洞见。"事实怀疑论"的真正目的,是要超越卢埃林等人的"规则怀疑论",进一步将"规则"这一大陆法系的舶来品驱逐出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中心,从而更好地维护普通法注重个案正义的传统。此外,弗兰克的司法改革建议,也应当重新解读为在新时代重扬普通法传统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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