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5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6篇
综合类   9篇
  2021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6年   5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李长健  江晓华 《理论界》2006,5(3):73-74
扶贫是我国长期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先是从经济法理念的角度,将扶贫与经济法对接,然后指出经济法在解决贫困问题上优于其它部门法。接着说明我国扶贫的现状,分析现有扶贫的不足,最后以经济法为主体,构建扶贫法的框架。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公众的安全权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立法缺失、监管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等法律规制不足问题。对此,我们应该改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制度,建构行政、司法和社会的多元监管体制,提高参与群体的法律意识,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3.
农资消费置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附则部分,是立法者不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整体调整范围满足农民权益特殊保护的技术操作.因为农资消费的生产消费属性及农业生产资料自有规范体系,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需要论证,这一问题往往被理论界和司法界所忽略.以"参照本法执行"的解释论视角看,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内在正当性;从农资消费赔偿案例研究看,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外部正当性.农资消费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农资消费的主体扩张适用和目的限缩解释的误区.必须明确农资消费主体是农民,而非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济组织;农资消费的目的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目的是自用或销售不影响农资消费的定性;农资消费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是农民可选择的权利,而对公权机关或农资经营者而言具有义务性.  相似文献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柔性干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正由传统食源性危害转变为疾病传染性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标识的监管型刚性干预方式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形,以内生自律为目标的柔性干预方式因其理论依据和现实土壤而成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新选择。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柔性干预的基本理路是:以利益驱动为动机干预起点,以信用控制和组织推动为演进过程,以风险防范为环境保障,以内生自律为干预目标定位。因循柔性干预的基本理路,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申报制度、信用制度、预警制度、补贴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六方面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柔性干预制度体系,作为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难题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5.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与提高农业补贴效率已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要途径。通过利益机制的经济支撑、民主治理的政治支撑、弱者救助的文化支撑和绿色补贴的生态支撑为农业补贴社区化提供环境支持;以主体—行为—责任的逻辑思路,建构农业补贴社区主体法律制度、农业补贴的规制与调控法律制度和农业补贴的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6.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的主要载体,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托。组织治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治理上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弥补缺位的问题,在组织治理的路径上,应贯彻对内公平与对外效率的新理念,同时发挥政府服务作用和市场激励作用,治理外部环境优化与内部组织制度创新同步进行,创建利益联结与关系产权协调等机制。  相似文献   
7.
食品的最基本功能在于维持生存,安全则是食品的基本属性。食品安全监管既在微观层面保障基本人权,又在宏观层面保证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既有法律资源供给不足、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等宏观原因,也有个体安全意识差等微观原因,但关键还在于监管组织体系混乱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启示,根据这一启示,文章提出了完善监管体制,合理配置监管权力的思路。  相似文献   
8.
梳理现有中央政策文件和学界争论点,有必要审视和明确“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的权利类型。地方实践呈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退出的演进现实。农户资格权的性质和内容表明农户资格权派生于集体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权下的独立子权利。宅基地退出的权利表达可类型化为单行退出农户资格权、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保留农户资格权、同时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单一退出农户资格权事关集体成员保障完全丧失,应该建立充分告知、公示的程序规则,建立以当地城镇住房价格为参考的激励性补偿标准。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保留农户资格权的,应区分永久保留和暂时保留情形,设定暂时保留的条件、期限,暂时保留期间农户资格权补偿应留待真正退出时予以兑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一体退出的,应建立农户资格权重获机制,设定重获农户资格权的积极条件、阻断条件、补偿退回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9.
法经济学视野下,政府在发展公共科技这一公共产品时,其作为的基本原则是交易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这是政府作为的目的要求、现状要求、本质要求。法经济学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因而制度成为政府作为的重要方面,政府作为的基本路径就是制度层面的和谐与法律资源的供给。应通过各类机制的设立,消除无谓制度消耗,达致制度层面的和谐,再供给法律资源,以确保这样的动态和谐。  相似文献   
10.
和谐社会内在地蕴涵着法治精神,利益的冲突需要正当、和平的诉求渠道与公正、有效的平衡机制;社会的发展、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传统诉讼理念以私益救济为核心的制度安排逐渐受到挑战。科技活动兼备公共效益性和公共侵害性特征,易产生公、私利益的冲突,公益诉讼是解决公、私利益矛盾的重要途径,可以作为科技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和谐社会的思想内蕴与精神旨趣统筹下,以法经济学分析为视角,考量公益诉讼的机理并以社会效益优化为逻辑起点,构建一套公益诉讼的制度服务于科技管理活动的需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