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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确认识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性质较为重要 ,国外刑法对之有明确的规定。设立“武装盗窃罪”有利于中国刑法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和谐社会的本质在于倡导一种良好的秩序,以突出对人性的关爱和尊重.刑事法应如何涉入社会生活的问题,是当前刑事法学界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培植现代刑事法理念,坚持人本主义的刑事机制.合理建构刑法圈和合理配置刑罚量,实行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刑事政策,从而建立宽严相济的理性犯罪防控体系. 相似文献
3.
由于法律条文的概括性强,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法条得求助于法律解释,尤其是论理解释具备独特的功能,当然解释作为其中方式之一也是如此。就我国新刑法条文来看,有不少地方值得争议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对非法侵入住宅罪中"住宅"的含义应作正确理解。"住宅"具有以下特征:一定的日常生活设备,有相对隔离性,必须是供他人起居、饮食的生活场所。出于中国文化观念、刑法谦抑性以及社会现实等因素考虑,宜将非法侵入住宅罪设立为"亲告罪"。 相似文献
5.
熊永明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2(2):70-74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关涉的犯罪包括可以直接进行理论解释的犯罪和需要修补、增设的犯罪两种情况。通过刑法解释,《条例》第25条"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不能全部在刑法中得到回应和落实,因而无法做到全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我国刑法需要增设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刑法条文,修正增补的方式可以继续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增补这方面的犯罪既可以严密刑事法网,又有利于刑法典与附属刑法之间保持协调,同时也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法典规定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6.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刑法在伪造文书罪的立法规定上的差异主要在于立法模式不同、对文书含义界定不同、客观行为表述不同、伪造文书罪保护对象不同以及对无形伪造行为的规定不同等方面;其相同之处主要在于均未对本罪的主观目的作限制,在立法上均为明示所持立场。 相似文献
7.
从刑法立法角度看,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主要区别,表现为立法者是重点关注行为和危害结果,还是重点关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的成立要件上,是将主观要素尽可能排除在外还是不排除在外;在构成要件的表述上,对犯罪客观要件的构建与描述是详尽还是简略.几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修订,既有客观主义的一面,又有主观主义的色彩,但从立法倾向来看,立法者对客观主义立场更为倚重和青睐.未来的刑法立法将采取一种向客观主义偏重,同时又适度兼顾主观主义倾向的折中主义立场,要实现和确立这种立场既要恪守相对的罪刑法定原则,又要尽力实现主观因素的客观化. 相似文献
8.
熊永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8(2)
现行器官移植刑事立法的合理之处表现在犯罪圈的适度扩大,刑罚配置的合理化,与器官移植法衔接的一体化,刑事政策的宽严相济化。但其也存在设置的功利性、仓促性和应急性、刑事政策的单一化、立法的协调化不够和刑事法网编制不严密的不足。我国器官移植刑事政策需通过强化刑法解释、拓展犯罪种类以及增进刑法与器官移植法律法规的"无缝对接"等方式不断调整。 相似文献
9.
简论新刑法中的土地犯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犯罪有广义、狭义之分.土地犯罪的具体内容散见于新刑法各章节中,缺乏完整的表述.因此,应正确界定土地犯罪的标准,建立民事、行政、刑法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从而加强对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相似文献
10.
论死亡标准的冲突对刑法适用的影响——兼评我国死亡标准的取舍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熊永明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1(2)
脑死说标准和心死说标准的分庭抗礼给刑法适用带来了困惑和混乱,脑死说和心死说两种标准在定罪、量刑、诉讼程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冲突。在死亡判定标准上,各国立法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基于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实、二元论标准在司法适用上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刑法适用宜采取一元论的脑死说标准。由于科学依据、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确立脑死亡的立法标准将漫长且困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