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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2):5-16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及应对逆全球化与贸易战风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支撑"一带一路"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样本性实验,更是"一国两制"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对"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亦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规划纲要科学合理,细致入微,对大湾区的发展主题、城市分工、制度创新、技术突破及融合发展提出了层次分明、有机协调的规划安排。规划纲要回应和回答了中国如何坚定推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及引领新一轮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的若干基本问题。大湾区战略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的制度探索,其基本目标是将大湾区建构为一个"初级法律共同体",通过法治协调与创新推动湾区内资源与人员的充分自由流动以及不同制度元素的竞争性融合发展。大湾区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有望通过若干年的建设而成为"一带一路"的技术标准与制度合作模式来源地,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区,成为全世界瞩目、向往的创新中心与人文生活目的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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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飞龙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10,(1)
本文从村民自治的历史切入,探寻其根植于历史之中的路径依赖与内在逻辑。人民公社体制的根本失败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起点,但实践往往并不必然带有原理性和体系性,这最终导致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法"特征。在"组织法"时代,村民自治遵循"为了国家"的民主试验目的和为了稳定的"消极目的观"。"组织法"的逻辑最终将村民自治引向了一种以间接民主为原则的"代议民主论",使得村民自治包含的共和民主逻辑与直接民主原则日益边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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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2):16-18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普遍义务.2015年通过的新版《国家安全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法律秩序上的规范空隙:从宪法与国家安全法角度而言,香港居民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同等义务,但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具体进程来看,这一义务一直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没有同步转化为可实施、可制裁的法权模式.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政府"自行立法"规制危害国家安全的七种犯罪行为.然而,香港回归23年来,香港本土极端势力不断以分离乃至港独方式从事颠覆宪制秩序的非法活动,外部干预势力如入无人之境地在香港进行持续性渗透和破坏.策划实施损害"一国两制"制度安全的一系列激进运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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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2)
香港本土主义是香港历史与社会矛盾及"一国两制"内部张力复杂作用的结果。回归以来,香港政治文化逐步呈现公共性危机,民主回归的共识日益破裂,青年本土派基本形成自决与港独的政治话语及观念形态,本土主义在后占中时期呈现泛滥态势。国家对港治理高度关注香港本土主义问题,逐步形成以依法治港和有序融合为基调的管治新方略。粤港澳大湾区是支撑融合发展方略的最主要抓手,不仅构成香港转型发展的历史性枢纽,而且有效提升了香港经济社会的竞争力空间及其对国家的可能贡献。居住证改革及高铁、港珠澳大桥等"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开通,开启了一个香港与内地融合发展的新时代,为"一国两制"2. 0版的有序形成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和物质基础。大湾区,大交通,大融合,大发展,善于在发展中解决矛盾问题,这恰恰体现了"一国"智慧对"两制"的科学合理的整合与推动,符合"一国两制"的初衷初心。 相似文献
6.
英国的政治宪法学应当从关于政治宪法和法律宪法之间已显过时的对比中继续前进。将联合王国宪法作为焦点,分析作为政治与法律混合体系的当代宪治秩序,发现这样一种混合体系无论是相对于政治宪法模式还是相对于法律宪法模式,都可能是一种更有说服力和吸引力的体系。 相似文献
7.
网络时代的治理现代化:技术、管制与民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飞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71-80
网络社会管理与治理现代化主题同时出现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治理目标之中。网络社会是中国自由民主秩序进程的重要技术前提,但同样遭遇了实体社会的管制主义困境。随着中国互联网公共化与政治化的深度发展,官方与民间在该技术平台上的治理博弈将更加频繁和深刻,议题也将超出互联网本身而直接勾连实体社会。在自上而下的层面,一种寄托于传统治理逻辑的网络管制主义正在强势介入互联网秩序建构,典型表现是以"网言入罪"为代表的刑事严打策略和以"新浪删帖"为代表的管制外包策略。在自下而上的层面,地方治理主体和民间社会在公共行政改革与公民参政实践中逐渐呈现出一种适度开放的网络参与主义,形成中国公共治理改革的有益增量。未来的网络时代治理现代化将是技术日益发达背景下的管制与民主的复杂博弈与互动,有可能通过互联网治理创新反馈调节实体领域的治理过程,但也会继续受到实体治理逻辑的刚性限定。 相似文献
8.
田飞龙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4):31-38
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八二宪法有着长篇幅的序言,这给以司法适用为导向的狭义宪法解释学带来了理论困难,也给以人权规范为核心的规范宪法学带来了体系整合与价值协调的难题。如何认知和处理宪法序言的效力及其与宪法正文的关系,成为一个严格的中国宪法科学问题。在社会主义宪法传统与中国宪法语境下,宪法序言的主要功能是对体制的合法性论证,既包含历史合法性维度,也包含政治原则的规范维度,包含了规定并塑造中国宪法权力结构与权利体系的"根本法"规范,充当了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宪法序言对社会主义特定的政治安排予以吸纳,在体系上要比经典的近代宪法更加繁杂,其规范形态还有待进一步演化,但其规范性不容忽视。宪法序言构成了理解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对宪法序言之历史叙事模式与原则论证理路的精准与合目的之解释,有利于真正建立中国的宪法科学理论。 相似文献
9.
法律是民族生活的智慧沉淀,是共同体理性自缚的规则体系,是历史长河中“变”与“不变”的浑然一体。法律致力寻求的是超越和扬弃公共政治生活的不确定性,确认、保护并追求更为美好的理想秩序。法律学者则是发现、解释、建构这一理想秩序的智识主体,不仅有指导精细司法的守护之责,更有襄助理性立法的创制之需。法律学者以保守审慎为职业美德,其核心要义在于,洞明法的变与不变。因应时代之变,以分寸拿捏得当的审慎智慧把脉时代,为全部法律学者尤其公法学者之职分与使命。始于1840年的中国法治现代化在具体部门法层面取得了有效的技术积累和制度成就,但宪治层面的宏观理论体系与制度架构则仍然处于复杂的演进之中。2018年修宪是这一演变进程的当代节点。作为公法学者,我们深刻理解宪治关涉古今中西文明之大端,以及本国政法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因而难以比拟具体部门法的移植仿效功夫,而必有自身独立、整体之理解与创制。历史传统与时代性必然构成宪治思考的背景和限定因素。2019年恰逢建国七十周年、“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其中蕴含的中国宪治精神要素与制度脉络极其丰富,而理论解释、论辩与建构之空间亦极其开阔。中国宪治精神从救亡图存演进为民族复兴,并有进一步拓展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文明宪治趋势,而汇为世界法治现代化进程之亮丽部分。同时,中国宪治精神之探讨仍需高度关注及汲取英、美、德、法等国宪治精神之比较经验。有鉴于此,云南大学法学院于2019年4月12日举办主题为“时代变迁与公法学者的使命”学术研讨会,邀集国内有代表性及深入研究的公法专家学者共同切磋研判,推动中国公法科学的理论多元化对话、竞争及富有内涵的发展,并对中国宪治的改革进步略尽绵薄之力。本刊精选其中优秀发言稿件,以“新时代公法的理论视野”为主题汇集成一期专题笔谈,以飨读者。此专题笔谈分别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王恒、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邬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贺亚宜、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刘敏、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杨尚东共同完成。 相似文献
10.
田飞龙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5):87-93
中央民族大学"学生开除案"涉及我国公立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公立高等学校具有民事和行政的主体二元性,由此导致行为类型的二元化,但开除学生属于行政行为。该案凸显高校学生权利救济同时欠缺实体性正当程序和程序性正当程序。北京市教委的申诉处理决定书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复议决定书,对此法律性质的认识错误导致了执行难问题。该案启发我们对高校学生权利救济进行体系化的重新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