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4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2篇
综合类   12篇
  2010年   1篇
  2008年   2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2篇
  1996年   1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2篇
  1988年   1篇
  198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是学界多年来最为关注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指出划分法律部门的实质标准是利益,而不是调整对象和方法.正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利益需求,才造就了不同的法律部门.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立身之本.一个法律部门出于对某种利益保护的需要,往往调整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由于承载了不同的利益,也往往需要不同的法律部门共同调整,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正是如此,它们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2.
中国经济法定义和调整范围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经济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而规制经济运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渗透到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哪里涉及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哪里存在市场经济的缺陷和"失灵",哪里就需要国家干预,经济法就在那里发生作用。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限定在经济关系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也违背了经济法的基本属性。  相似文献   
3.
法人制度是国家赋予一定范围的社会组织以法人资格,并依法实行管理的法律制度.经济法主体理论对传统的法人制度应采取“扬弃”态度。既不能象苏联经济法学者那样在经济法主体理论中断然排斥法人概念和法人制度,也不能原封不动地简单地照搬传统的法人概念和法人制度,应结合我国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人制度。 我们之所以坚持如上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与民法的价值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强调机会公平、经济自由,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效率,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而经济法则强调结果公平、经济秩序,着眼于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增进,通过实现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来实现对个别利益的一般保护.二者价值差异的根源在于经济思想基础、公平理念和利益观念的差异.二者价值体系在总体上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  相似文献   
5.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理论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也是目前最有分歧的问题之一。当经济关系中的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由经济法调整为经济法律关系(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时,这些特定经济关系及其升华后的经济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法定资格,已远非传统法人理论所能包容,这就需要确立一个新的法律概念——经济法主体。本文试对这一概念的内涵略加剖析,以期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6.
如何正确地认识和行使经济职权,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不仅关系到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而且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本文拟就经济职权的含义、特征、种类及行使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民商法和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重要法律部门 ,是社会主义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两个法律部门以市场的完善和协调发展为共同的立足点 ,相互之间存在许多共性和差异 ,充分认识其相同点和不同之处 ,对于健全我国经济法律制度 ,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考察存在多个视角 ,而选取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为切入点 ,能够充分揭示问题的实质。此外 ,经济分析方法的运用 ,则是进一步深化该认识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8.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部地区崛起这一重大战略实现的必由之路,中部地区经济一体化需要有法制保障.在地方法制统一实现困难和国家统一法制无法充分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的情况下,法制协调呼之欲出.法制协调是破除地区封锁、平衡各省发展利益、明确各方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权责的有效路径.在借鉴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色,中部地区法制协调可以构建中央协调和地方协调相结合的协调模式,建立和完善立法协调、行政执法协调、司法协调等协调机制,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把更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律成为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工作,坚决改变目前这方面同改革不相适应的状况,力争在‘七五’期  相似文献   
10.
自从经济法随着改革开放在我国兴起以来,关于经济法的地位特别是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话题,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调整对象的划分上.在经济法学界,出现了种种"调整对象说".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我国法学界长期受苏联法学的影响,以调整对象和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众所周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济法作为20世纪世界法律体系最重要的创新和发展之一,是在全球范围内适应时代需要应运而生的,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运动的必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