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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大体上都有这样的经历,即,往往会被某个书名和书中的某个词深深吸引。必须承认,某些稀奇古怪的字或词本身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讲一件自己亲身的经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学问兴趣。1993年冬,我在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几万册法哲学著作中翻检到德国美因兹大  相似文献   
2.
时下,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象腐败现象一样会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腐败,这个在健康的社会机体里滋生并蔓延的“政治之癌”,正吞噬着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腐蚀着我们的人民的心灵,已经成为阻碍转型社会良性发展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一般民众均对此表示出莫大的忧虑。越来越多的分析和对策之论频频见诸报章杂志,但似乎并未显示出其应有的效用。甚或相反,腐败现象在程度和规模上变得较以往更为严重,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似乎产生了一个吊诡的现象:腐败与反腐败成为共生的东西,——反击弥坚,腐败弥深。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反腐败策略和运行机制本身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法学家们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法律原则适用中的难题何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律原则”是法中的精灵 ,它以其伦理性证成法律的正当性 ,又以其抽象性而涵摄着具体的规范与概念。然而 ,法律原则在司法场合究竟如何适用 ,其时机、方式、范围、中介等如何确定 ,在学界又是个研究较少的问题。笔者在幸受邀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主持本期笔谈 ,探讨这一学界诸贤着墨未尽之问题。“嘤其鸣矣 ,求其友声” ,幸得舒国滢、谢晖、陈金钊、庞凌诸位先生不吝笔墨 ,概然参与 ,从各个层面论述了法律原则适用中的基本问题。体例未必统一 ,内容不尽相同 ,但却展示了作者对法律原则如何适用问题的精深思考。我们感谢诸位专家的囊助 ,也期望学界其他同仁更多的支持。  相似文献   
4.
从方法论看抽象法学理论的发展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抽象的法学理论在19世纪之前是由法学外的思考者们来推进发展的,法律家与专业外的法律思考者之区别在于他们始终不能完全游离于各个时代发生效力的实在法.面对实在法,抽象法学理论的姿态有时是极为尴尬的.二战以后,法学家们有关"疑难案件"所引发的理论论争为抽象法学理论续造生命活力做出了贡献.建立在现代逻辑、语言哲学、语用学和对话理论基础上的法律论证理论在哲学和法哲学领域悄然兴起.尽管这个理论本身在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有关法律的道德评价之类的实质哲学问题)方面还存在着应用的局限性和具体方案上的缺陷,但它代表着一种在实在法之实践问题上寻求多知识进路、多学科方法之研究论证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5.
舒国滢 《学术界》2001,(1):101-110
论文把"法理学"与"法哲学"两个外文汉译名称的引入作为一个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事件对待,并对目前学界并用两概念的因由和后果作了简要的考察.通过对"法哲学"与"法理学"概念形成的辨析,文章认为,两者在学术传统、学科归属、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四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所以人们在断言"法理学是法哲学"或"法哲学是法理学"时,应当明白谈论的是什么语境中的"法哲学"或"法理学".文章指出,中国的法理学大体上属于法学家的法哲学,但长期以来,法理学家们对实在法的制度和规则本身并不十分感兴趣,不是从实在法的内容本身出发来思考问题,而是把自己的理论兴趣转向对实在法的隐性背景的解释.这种"注释法学"所造成的损害是严重的它不仅没有使法理学完成与其他学问(如政治学)的分离,而且败坏了法理学作为一门理论学科及大学基础(主干)课程的声名和学问的品格.  相似文献   
6.
“这个世界已经长大成人!”当德国基督教神学家D.邦霍菲尔(Dietrich Bonhoeffer,1906—1945)在本世纪早期作出此一论断时,我们生活这个时代的人类似乎变得有些过于自信,以为早已承受了以古希腊、罗马为源头的西方文化和以印度、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又经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精神的润养,已经摆脱了人类原始时期的蒙昧、幼稚和文明初期的浪漫、狂想,而步入成熟的理性时代,懂得运用理性的法则来主宰自己的命运.然而,在这个行将逝去的一个世纪里,人类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觉悟、理智和自控力.相反,却在躁动、焦虑、掠取与失望中演行着这个世纪的历史:空前规模的世界战争,侵略者大肆屠杀无辜的平民,表明在高度文明的社会一样可以造就野蛮和残暴;高科技的非道德利用,使这个世纪的人们感受到来自科学技术的异化力量给人类精神世界所造成的深层烦苦;国际性的恐怖活动,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治建构的历史语境及其面临的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历史即将进入21世纪,这对于正在步入现代化的中国而言.不啻是一个焦虑与期待同在的历史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讨论中国法治的建构问题,其意义自然是非同寻常的.应当说,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法治的建构.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理论热点问题之一.但若深一步考察,学界关于法治讨论的主旨还是有所变化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人治一法治”论辩(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在此一阶段,法学家们就治国方式上到底采取“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对话.以此为中心.学界的同仁们还拓展了相关的论题向度,例如“权与法”、“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等.这次论辩,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基础.随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治一法治”的理论论辩已经达到了其所期望达到的目的.第二阶段,“法制一法治”辨析.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学者们在更为广泛的语境中讨论法治的建构问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乃是对“法治”与“法制”之语义的解析.其实,在此之前,学者们已敏锐地觉察到:社会主义法制并不仅仅是一个“有  相似文献   
8.
法律原则适用的困境 --方法论视角的四个追问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如果我们省略其他的形式分类,则大体上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通常情况下,两者本身不存在矛盾,实定的法律原则是由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转化而来的.但有时人们必须从方法论的角度考察"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效力的优先性,以及"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能否通过法律解释或论证纳入现行法律秩序的框架之内.法律原则是否具有可诉性,是通过个案来加以验证的,不能断言法律原则自始即无可诉性.相反,在对法律原则有否可诉性进行实证检验之前,预设其在性质上属于具有可诉性的法律规范,是符合逻辑的.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世界关涉颇深且殊为重要,但个中关系模糊而难以述清。从逻辑学视角而言,世界可分为现实世界和可能世界,现实世界是事实的总合,可能世界是最大一致事态的总合。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由法律事实和法律后果组成,两者的性质为事实或事态,规范则是两者的连接。现实世界单向通达至可能世界,可能世界只能存在于未来,随着时间推移而实现为现实世界。法律存在三种连接样态:事实间连接、事实与事态连接、事态间连接。立法上先对未来的可能世界作出规定,确立事态间连接;当法律事实获得后,受到前者的约束,连接至特定的事态;连接完成后就成为事实间连接,反过来又对立法产生影响。三者形成循环结构,从而实现了法律对可能世界的规准。当前述连接无法发挥作用时,司法上创制事实与事态的连接,理由须符合法理,作为可能世界的次级规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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