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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自下而上和实践先行的生成路径,金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融合在自律与他律之间,其深层动因在于对社会资本干扰的反抗。基准在性质上自成为一种独立的"裁量性行政规范",在"法律-基准-个案"的结构下,基准的功能在于平等对待和个案正义的调和。情节的细化技术和处罚的格化技术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基准的规制技术。从技术的角度看,基准应当包含相应的处罚幅度、情节判断余地、逸脱程序和例外条款,平衡于羁束与裁量之间。金华裁量基准制度植根于中国本土,其成功的实践对未来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和行政裁量的有效治理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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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卿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3):65-68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围绕《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对于《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与会代表集中讨论了行政强制执行模式、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审查、代履行、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等问题。会议还主要讨论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等《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重大问题。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强制执行、公共利益的界定、补偿机制的完善等问题也是会议的热点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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