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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在军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由此可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我国又先后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也水污染防治法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罗、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刀等一系列的单行环保法规,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环保法律体系.在整个环保法律体系中,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二是当污染者污染环境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了正功地处理环境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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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在军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1):22-24
刑事和解在人类历史上之所以时隐时现,时强时弱,是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二者长期博弈互动的体现。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尊重与让与,及公民私权利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构成了刑事和解在当代社会存在及兴起的基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权意识的普及提高,国家公权力能够介入私人空间的范围将越来越小。国家应尊重公民的意愿,尽少干预公民权利的行使,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多的保障,而非限制、挤压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3.
教唆犯的定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现行刑法对教唆犯立法上的错位 ,导致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教唆犯的定罪与处罚无所适从。本文作者认为应在刑法分则中将教唆犯规定为单独的罪名即教唆罪 ,并本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设置不同幅度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充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过度抬高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的权利绝对化,就有可能偏离刑事法基本理论,破坏国家、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从理论上讲,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宜刑事和解,只有被害人享有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案件,才适宜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关键因素也不是被害人愿意与否,而是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彻底消除;刑事和解只有得到国家的最终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5.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立法已被世界公认为最为有效的反腐方式, 也是法治反腐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卓有成效地实现法治反腐, 就必须尽快制定一部单行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明确规定负有财产申报义务的公职人员的范围、申报的财产范围、申报审核程序及不依法申报应负的法律后果等基本内容, 并完善金融证券实名制、不动产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现实中,一些被害人在受到犯罪的侵害后,因未得到任何赔偿,从而使生活陷入困境之中.虽然侵害的结果是由犯罪人造成的,但是,国家对公民权益保护的欠缺也是其原因之一.因此,国家应给予被害人一定的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然而,目前我国尚无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专门立法.鉴于此,我国可以从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的理论、立法及司法经验,建构我国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魏在军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0(5):54-58
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认识到持有物为毒品;对毒品的数量、持有行为及行为的违法性有所认识;对毒品的种类、纯度等因素不需要认识。对持有行为的认识为确定性认识;对毒品、毒品的数量及行为违法性的认识为可能性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当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的认识内容时,可采取推定的方式予以认定,并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 相似文献
8.
魏在军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7(1):103-106
保安处分制度作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有效手段,被许多国家所接受。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制定统一的保安处分法,但类似保安处分的措施大量存在。这些措施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要求极不适应,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就是使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 相似文献
9.
魏在军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6):36-40
由于刑法学理论界对持有型犯罪的研究尚不成熟,对该类犯罪的行为性质、罪过形式等问题争议很大。从规范层面看,持有型犯罪应属于作为形式的犯罪,且只能由故意构成,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严格责任应是持有型犯罪罪过形式的合理补充。 相似文献
10.
魏在军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1(6):38-40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之一,新刑法对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关于该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对象和告诉问题,刑法学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对上述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并主张侵占罪应以公诉为原则,以自诉为补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