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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榛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61(2):156-162
孔子说的“父子相隐”之“隐”系沉默不言之义,“直”指明辨是非,“直躬”指明辨是非、品行刚正,“直在其中”指有“明辨是非”的成分。告亲的行为具有内在的道德缺陷,这涉及对亲属的伤害与家庭良心的匮乏。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也认为告父并非“虔敬”,这种不虔敬性来自告父行为的自身具有非正义属性。不做不利于自己亲属的举告而知情沉默,道德与法律当予之以谅解或宽容,从而不强制或鼓励以直接伤害亲属来实现社会正义及道德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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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容隐制”及其对当今法治的启迪——在北京大学的演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否想象一个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相互告发、相互提防的世界?在那样一个世界里,人人自危,人人均对他人万分提防。由一个个人人自危的家庭细胞组成的社会。是否能臻于和谐之境?亲亲相隐与儒家孝道,究竞该如何解读?我们究竞该如何对传统中华文化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钱穆语)?为此,本刊特邀两位专家各抒己见,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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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扶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09,(10):31-31
据山东电视台报道最近,43岁的淄博市张店区水务局局长鲍振华因包养情妇被双规,告发他的正是他33岁的情妇张某某。"你是我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心仪的女人。""老婆,我是真心想要,不仅要看到、搂着还要占有你一辈子。"张某某说,这些短信全是鲍振华发给她的。2008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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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等单位实施的不法行为难以为外界察觉,因而鼓励劳动者进行公益告发就极有必要。我国劳动者公益告发制度的构建,应当注重社会公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劳动者公益告发要件的设置上,应当明确公益告发的主体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告发者在主观上须基于合理相信,告发的内容应当是用人单位的不法行为尤其是公害行为。在处理程序上,应当区分内部告发与外部告发,鼓励劳动者首先选择内部告发,同时防范用人单位可能对告发者实施不利待遇。应当建立保护和激励劳动者进行公益告发的有效机制和采取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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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教授《再议"亲亲相隐"的腐败倾向》一文误解了孔子文本与儒家主张,也误解了西方经典与先哲苏格拉底.儒家的"互隐"主张是沉默性质的不举证而非无原则的一味庇护.《欧绪弗洛篇》中苏格拉底对欧绪弗洛的追问,瓦解了欧的虔敬观,也否定了神灵体系下为欧所得意的"讼父杀人是神圣的"的道德立场,展示了"苏格拉底讽刺"及苏氏"辩证法"的清晰风格.邓文对苏论辩只在"理性"而无关乎道德立场的解读及苏氏赞成甚至鼓励欧告父的判定,两者自相矛盾,且漠视其"神圣→虔敬→公正"的论辩理路及苏"美德即知识"的致思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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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彤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3)
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不是公民的其他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捏造的不需是犯罪事实 ,向谁告发也不是成立本罪的关键问题。诬告陷害罪属于与行为犯、结果犯并列的情节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