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6 毫秒
1.
2.
浮动抵押制度产生于英美法系,之后传入大陆法系。我国也引进了浮动抵押制度,设立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我国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的融资能力。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本身的特点和我国立法的不足导致该制度存在很多风险。我国应当完善相应的立法来避免这种风险。 相似文献
3.
4.
张宏武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2-44
《合同法》第51条的立法本旨是,通过赋予权利人对无权处分合同的追认权和否认权,救济和保护权利人之权利,从而达到保护财产静态安全的目的。于解释论而言,第51条中的处分应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即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但是,一体把握与我国的交易实际不相符,同时也与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以及《物权法》确立的区分原则发生了冲突,结果使得第51条的立法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艰苦跋涉十余年,终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成正果,但无论是第106条抑或第18章并未明确规定留置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理论界并未因立法的留白而停止对此论题之争议,其中持肯定观点的学者基于"诚信原则以及维护占有公示效力"分别引用法理与现行法作为论据进行阐述;而主张否定说的学者则寻求"留置权无善意取得适用之余地"作为基点进行反驳。鉴于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担保物权部分是我国《物权法》制定时重要比较法参考资料,文章欲从比较法解释的角度入手,通过对留置权性质分析,基于其与善意取得构筑框架的不同、适用领域差异等几个理由,认为留置权不适用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6.
王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王某去世后,刘某与胡某再婚。之后,刘某去世,胡某将王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王某与刘某的子女王甲、王乙认为房屋是其父母的遗产,子女应有继承权,于是将胡某诉至法院,主张房屋继承权。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袁某与原配偶孙女士生育4子女(3男1女)。孙女士去世后,袁某与我登记再婚,婚后无子女。2014年8月,袁某于病重期间留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归我所有。今年年初,袁某去世后,我打算对房屋过户时,袁某4个子女提出:该房屋系其父母的共有财产,父亲的遗嘱处分孙女士房产部分应为无效,我无权独自占有。该说法对吗?如果遗嘱部分无效,房 相似文献
8.
我国传统刑法采取的是“犯罪人——国家”二元刑事法律关系的模式,犯罪被认为是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关系的侵犯,被害人的具体利益只是这些利益的体现,被害人只是作为国家利益侵害的一种承受者而存在,在刑事案件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因此建立犯罪人——被害人——国家的三元刑事法律关系成为解决刑事被害根源性问题的关键所在。被害人利益损失的弥补方式应当有两种,一种是刑罚权之下的宽刑权;另外一种则是刑事案件中的求偿权。要想充分实现被害人的实体救济权,应当引入被害人承诺的理论以及刑事和解制度,将刑事被害的救济从抽象的地位确立转变成为具体的刑事权利。 相似文献
9.
受事实探知绝对性理念的影响,当事人处分权无论在立法还是实务运作中都受到了限制。实际上,在民事审判中,受当事人处分权等条件的制约,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探知只能是相对的,而人们之所以能接受法院赋予当事人处分行为以法律效果,是因为在社会有限资源的分配中,程序公正是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坚实基础。法律确认当事人的处分权只是处分权实现的第一步,要使处分权真正落实就必须确立事实探知相对性的理念,使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从当事人出发,确立其程序主体性地位,建立以处分权为中心的一整套权利体系。构建以处分原则为指导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0.
农民平等权保障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利,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首要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我国现行农地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城乡土地产权二元结构对农民土地权利的歧视,使得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在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上存在严重的权能缺失,农民既缺乏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保障,又缺乏权利救济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需要创新土地制度,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