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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园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6(5):156-166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原有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科学修正,但事前保护缺位与事后救济程序失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随着网络服务提供者完成角色转型和技术升级,其作为网络侵权风险的控制者和参与者,有必要且有能力承担未通知阶段的主动预防义务和已通知阶段的证明材料审查义务,以弥补著作权保护和用户利益保护的漏洞。双重注意义务应分别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危险的预期和控制能力以及材料审查能力相适应。未通知阶段之注意义务以技术措施为主要履行方式,其注意标准的认定应综合考量技术水平、服务类型、内容介入程度、是否直接获取收益等要素,未尽该注意义务仅为过错认定的考量因素而非唯一标准,并不必然导致侵权责任。已通知阶段之注意义务仅限于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质审查,尽到此注意义务的,可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2.
案例:70多岁的李大妈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10年前,老伴去世后,李大妈就和女儿一起居住。李大妈的女儿患有精神疾病,不但不能照顾李大妈,还需要李大妈的照顾。考虑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照顾自己和女儿越来越力不从心,2013年年初,李大妈卖掉自己的房屋,将10余万元房款交给自己的侄女保管,她和女儿一起住进了侄女家。时间一长,李大妈和侄女产生了矛盾。2014年6月,李大妈的女儿去世,李大妈从侄女家搬出来住进了当地一所养老院。她想向侄女要回自己 相似文献
3.
再审审查制度是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和纠正错案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有效的配置和运作能助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与强化。但其功能和价值 “有限”,现行司法政策在启动再审的标准上遵循“可能有错”的判定基准,显得过于泛化,无限放大其功能和价值,不仅不利于秩序价值的生成与固化,而且与创新现代社会管理模式之内生性精神与理念存在冲突,易引致社会管理风险,增加管理成本。完善的方向应立足于制度功能“限度论”,在法治的内在诉求以及现代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在肯定再审审查制度的有限意义与价值基础上,严格界定准入门槛,适用“确有错误”的启动再审标准,并健全相应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4.
5.
亚里士多德与霍布斯的实践哲学都是针对多元善的伦理事实的某种反思,但两者的理论诉求不同。考虑到人类行动者善观念的多元性和相对性,亚里士多德追问的是:"属人的、就其自身而言的善是什么",他由此走上了伦理学道路;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政治学探究以伦理学为基础。霍布斯关注的是这一事实的实践后果,即人际冲突;由此,他提出的问题是:"应该怎样解决冲突",霍布斯也就绕过伦理学,直接走上了政治学的道路。也就是说,相较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范式,霍布斯的政治学悬搁了伦理学基础。这一新的政治学方法不是中立的,它蕴涵了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念。霍布斯创立这一新方法的更深层原因或许是其"目的论的宇宙论"观念的瓦解。 相似文献
6.
捐献骨髓的允诺也构成了一种有限的义务,它不能强制履行;违背义务也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非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否则就会造成对共同善的普遍伤害。能够成为法律规制对象的是义务的道德,捐献骨髓属于愿望的道德,不宜课以直接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限度与条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愿望的道德对于赔偿责任的影响和限制,并在某些条件下转化赔偿的主体。考虑到人所具有的"有限利他主义和有限理解力与意志力"的人性事实,最好把拒捐的可能性作为常规的医疗风险来认识,并需要在法律制度设计上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降低悔捐的几率,降低非理性行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吴肃然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1):69-75
刘林平在《反事实、控制变量和文本———对定性研究的反思》一文中指出,由于没有处理控制变量来解决反事实问题,以“诗性语言”和“个案研究方法”为特征的定性社会学研究存在着“根本性缺陷”。本文则认为,刘文对定性研究的批判意见一方面源于对某些关键概念的模糊界定,另一方面源于在特定的概念框架下所导致的循环论证。相对于定量研究来说,定性社会学研究并不具有较低的知识地位。 相似文献
8.
9.
试述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红芬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9):94-97
本文指出了我国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问题规定中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 ,阐述了进一步完善事实婚姻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分析了当前我国事实婚姻产生和存在的现状、影响和原因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黄宏生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7):139-141
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二者既相互区别,又是紧密联系.文章阐述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各自含义,并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意义进行法学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