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5篇
  免费   1篇
  国内免费   1篇
管理学   2篇
民族学   1篇
丛书文集   6篇
理论方法论   2篇
综合类   14篇
社会学   2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3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2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4篇
  2005年   2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1篇
  199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在司法实践中确保初审程序的正当化,明确了上下级法院职能分工,保障诉讼当事人两审终审之利益。发回重审以其独有的功能而区别于其它二审裁决方式。但实务操作中因法律笼统规定等相关因素和制度本身种种弊端使得发回重审滥用现象严重,这也与民事诉讼追求的效率与公正价值取向背道而驰。虽然我国在2012年8月新修的《民事诉讼法》中完善了发回重审制度,但对于发回重审的具体事由以及相关处理程序仍有待规范。因此,适当限制发回重审是由,严格把控重审程序,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对消解发回重审的滥用和当事人诉讼利益的保护,彰显法治权威和统一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发回重审问题上,存在着理念上对发回重审过分依赖,过分强调以审判权为本位;发回重审的理由缺乏可操作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缺陷.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重构:明确发回重审的理由;限制发回重审的次数;赋予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增加对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的制约措施.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4,(8):192-197
二审程序发挥着纠错与监督的功能,而发回重审在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制度自存在以来就颇有争议,同时又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可总结出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具体原因。然而,发回重审制度仍然存在两大矛盾:一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矛盾,二审发回重审从程序上平等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上诉权,但却推迟了实体正义的实现;二是重复审理与司法权威之间的矛盾,上下级法院在发回重审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衔接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审级关系是解决以上两个矛盾的平衡点,上下级法院妥善处理审级关系是重点,二审法官应运用好自由裁量权,把握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标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实现每个发回重审的案件都具备应有的价值,下级法院也应重视发回重审的案件,通过重复审理维护正义。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胶州法院不断增强女法官培养力度,成立妇女委员会,召开"三八"妇女座谈会,与女干警谈心谈话,组织妇女专项查体,组建秧歌队,丰富了女干警的业余生活,激发了工作潜能。2014年,胶州法院收案14918件,创历史新高,在如此巨大的办案压力下,该院不到全员人数三分之一的女干警,撑起了审判工作的大半边天。她们用心血和汗水,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腻与坚韧,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打击了一件件违法犯罪,解救了个个问题家庭,维护了司法的权威,赢得了百姓的信任。2014年,该院结案14691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44%,上诉改判率1.28%,上诉发回重审率0.19%,取得了在青岛中院审判质效月考核中保持十二连冠  相似文献   
5.
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缺陷,WTO上诉机构为了完成其迅速解决WTO争端的宗旨,在专家组没有作出评价及上诉机构作出了不同于专家组的法律解释的两种情形下,逐渐形成了继续完成专家组评价的做法.上诉机构的这一临时性做法有利于解决一些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无法解决的争端,然而,该做法受到了诸如忽视了法律的公正价值、违反了WTO成文法规定、随意性较强及仍然遗留了不少无法解决的争端等质疑.因此,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革,在上诉机构中创设发回重审制度,无疑是最有效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阿峻 《老人天地》2013,(3):12-13
郑州一位保姆偷了雇主的手机,没想到这部手机价值6万多元。2012年6月,法院一审判处保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随后,“保姆偷天价手机案”在国内引发诸多争议,郑州市中级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2012年12月28日,法院重审宣判,以该保姆对所盗手机的价值存在重大认识错误,判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此有法学专家称,该案依法改判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  相似文献   
7.
发回重审案件审理范围问题上,法条和学界处于“沉默”状态.实践中,法院通常采取“推倒重来”的方式,即将审理范围恢复至原一审开庭时的状态,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受原一审裁判以及上诉的影响.然而,“推倒重来”的方式不仅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矛盾,也与诉讼公平原则和法院职能相悖.为此,设置发回重审案件审理范围的三重制约便显得必要.同时,设置若干例外以及完善法官释明制度又是三重制约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发回重审"的做法弊端日益突出。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做法不但在法律规定上与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冲突,而且与现代司法公正、效率相悖。因此,建议法律取消人民法院该做法的规定,不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而且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并且取消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做法有确实、充分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上诉费是上诉人提起上诉的前提,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的责任在于一审法院,应由人民法院承担。但现行法律只是规定了上诉费由当事人承担的原则,排除了一审法院承担上诉费的责任。因此,应进行立法调整,在法律中规定人民法院承担发回重审案件上诉费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社科纵横》2016,(8):77-80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之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应否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制约,在学界及实务界一直都存在较大分歧。司法实践中,既有重审后犯罪事实发生变化而加刑的案件,又有重审后犯罪事实无变化而加刑的案件。人们反对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加刑,并不是反对重审加刑本身,而是反对二审法院借发回重审为名的变相加刑以及原审法院重审后的"随意"加刑。绝对允许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加刑或绝对禁止加刑均无法解决司法实务中的其他问题。解决之道在于因案而异,应根据不同上诉案件类型明确发回重审后能否加刑的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