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4篇
  免费   2篇
管理学   12篇
人才学   2篇
丛书文集   25篇
理论方法论   2篇
综合类   47篇
社会学   7篇
统计学   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5篇
  2020年   10篇
  2019年   4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7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6篇
  2013年   4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3篇
  2009年   4篇
  2008年   12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5篇
  2005年   2篇
  2004年   5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7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9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1年笔有机会参加了由全国妇联主办的“第二次全国妇女地位”的“法律”部分调查。这次调查主要是以访谈的方式进行个案研究。访谈地点是河北省迁西县的几个村子。访谈对象主要是自身合法权益受过侵害的妇女。在农村,女性合法权益受侵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承包权纠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地使用权转让制度是中央 为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而进行的制度创新,但其与现存制度的冲突又成为制约其作用充分 发挥的桎梏。有关部门、地方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时,应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 的具体运作制度予以高度重视,使之在微观层面上更具现实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一次历史性飞跃,广大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限制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土地承包权作为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制度安排缺乏理论支撑。合理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概念,重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利益冲突平衡机制,完善经营权抵押制,是承包权与经营权科学分离,最大程度发挥两权效能的应然出路。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作为移民大县、农业大县的丰都,坚持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本着“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在加速土地流转进程,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作出了一些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5.
尽管农业规模经营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进展却很缓慢,为此,笔者通过分析土地流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户组织化程度等方面来提出如何进一步推动农业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6.
《领导决策信息》2008,(38):23-23
最近,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将研究的课题锁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权期限问题上,该课题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其最引人瞩目的提法是:用土地永包制即永久  相似文献   
7.
当前许多地区出现承包土地弃耕、中断承包合同等现象 ,这固然与土地承载成本过高密切相关 ,但是与承包土地财产性质不确定、农民的承包土地的财产权难以实现也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土地成了农民的财产 ,农民必然会想方设法搞好经营。农村家庭承包土地财产持续动力。当前承包土地财产权由于各种制度障碍而难以实现 ,为确保农民承包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8.
承包权主要体现为给承包农户带来财产收益,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价值;经营权则通过在更大范围内流动,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并由此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和多元化土地经营方式。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农业生产关系正在发生一系列新变化。而去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现代农业框架。对此,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局长张红宇在1月14日的《人民日  相似文献   
9.
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蕴是,最大限度地剥离土地承包经营权超载的、原本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法层面的生活保障功能和农村治理功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完全的物权属性。由于现行法律将土地承包权的内容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进行一体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功能内容迁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将土地承包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是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物权属性并达到改革目的的根本方法,其中土地承包权是成员权的具体权能,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这与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不是一个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土地承包权而形成的这个新权利将具备包括抵押在内的完全的处分权能,其应当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名称,并应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模式设立。  相似文献   
10.
为确保农地抵押贷款可持续发展,必须首先保障抵押权益;在规模经营抵押农地的使用权收益等于小农户农地的经营权收益的前提下,要在农地收益中最大化实现规模经营农地抵押权益,会导致承包农户失去承包财产权及其权益(失权失利)。通过构建五权分置模式并分析三权分置与五权分置的权益匹配关系、权益保障优先序与权益量化对应模式,发现它们都不能同时保障承包财产权益、抵押权益与使用权益。为保护农户承包财产权益,需要试点被处置规模经营抵押农地承包权与所有权转让,优化农地权益结构:一是允许农民向银行抵押并转让承包权,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利失权);二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保权失利);三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承包农户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权保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