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14篇 |
免费 | 11篇 |
国内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5篇 |
民族学 | 7篇 |
人口学 | 5篇 |
丛书文集 | 45篇 |
理论方法论 | 15篇 |
综合类 | 292篇 |
社会学 | 45篇 |
统计学 | 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7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1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7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13篇 |
2014年 | 27篇 |
2013年 | 49篇 |
2012年 | 30篇 |
2011年 | 39篇 |
2010年 | 26篇 |
2009年 | 27篇 |
2008年 | 27篇 |
2007年 | 32篇 |
2006年 | 26篇 |
2005年 | 30篇 |
2004年 | 18篇 |
2003年 | 11篇 |
2002年 | 9篇 |
2001年 | 8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3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2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高校公用房管理改革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英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6):75-78
高校公用房管理不仅是实物分配的管理,更是有价值资产的管理。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和完善管理机制,进行科学调配等手段,用“定额配置、有偿使用”这个经济杠杆来调节资源供求平衡,运用市场经济模式进行公用房管理,以提高公用房的优化配置和管理使用效益。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法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合理配置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我国目前法律框架下是不受肯定的,但是事实上存在的地下流转市场呈失控状态。出于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流转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立法宜“改堵为疏”。应通过实践、配套政策、立法来完善这项制度,使之更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维护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徐月娟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25(4):100-102
本文从总结现阶段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基本模式入手,分析了经济适用房建设中住房成本控制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4.
房产典当及其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瑞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2):112-114
房产典当,性质上属于营业抵押,是典当行为了确保在当期届满时出当人归还当金本息,对于出当人所有的不转移占有的不动产当物所设定的一种担保;应在未来的《物权法》的“抵押权”中增设“营业抵押权”的一般规定,并出台一部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法《典当法》,以具体规定房产典当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5.
王玮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9(4):39-44
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要求广泛的社会和市场条件 ,如成熟的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和担保市场。房地产证券化要求一级贷款市场为抵押贷款 ,而目前我国多采用担保贷款 ,如保证贷款、质押贷款等 ,这些贷款方式将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 ,不适宜于建立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开展房地产证券化 ,就要规范、量化抵押房屋 ,要规范住宅抵押贷款行为 ,建立可操作的抵押贷款法规和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推行房地产证券化的社会和法规条件 ,但可以做一些预研究或在条件成熟地区 (如深圳 )做小型试验 相似文献
6.
屈哲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1):94-97
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我国住宅抵押贷款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对美国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模式的主要特征进行详细分析 ,得出我国实施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基于住房“过滤”模型的住房福利政策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住房“过滤”论近年来主要用于住房福利的研究,文章从我国目前的市场情况出发,建立住房三市场“过滤”模型,分析了“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在处于低级市场并且被低收入者购买、处于中级市场被中级收入者购买等情况下对住房市场的影响;“廉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这两种情况下对住房市场的影响,并给出了结论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压力日益突出,传统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养老的需求。作为避免老龄化危机的有效途径,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实施反向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指出了存在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张凇纶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52(1):82-93
尽管具有一定保障性,但宅基地制度的首要目标在于经济管理,其表面上强调“户有所居”,实际是“户有定居”。宅基地上使用权所承载的管理性与农民自费建造农房所有权的私权性,存在内在的矛盾,不应适用房地一体规则,因为后者遵循着传统民法应对市场交易的基本逻辑。自然资源部所发布的文件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居民继承,内核乃是基于房地一体,以房屋所有权的可继承带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可继承,颇为冒进。宅基地上所有权与房屋使用权应当分离,这将为宅基地的流转与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契机:农房的自由流转加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保有,将最大限度地在现有阶段实现市场与制度的有机契合;对于取得农房的所有权人,在房地分离之下,可以借助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租赁来设计合理的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