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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祥民 《晋阳学刊》2014,(6):114-127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创造,它既是指导我国健康发展的理论,也是使环境法制建设实现历史性飞跃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环境法应当承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任务,把完成这一任务作为立法目的。接受"和谐目的论"就应对"环境行为"、"环境损害"、"环境影响程度"等努力做出恰当的制度安排或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2.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具有正当性。多年来,我国环境资源立法取得很大成就,但依然存在立法工作不协调、不适应以及法律缺失、法律修改与解释工作跟不上等问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应当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资源保护与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立法新方案,并总结立法经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为全面提高环境资源立法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3.
《东岳论丛》2017,(5):85-92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为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运作提供了参考依据,随着环境刑事政策逐渐走向严格,环境污染刑事司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欣欣向荣,但2014年度刑事一审判决显示,我国污染环境罪之刑法适用依然面临重重困境,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之基本理论问题模糊不清,刑事司法裁判之间存有较大差距。污染环境罪刑法适用应恪守刑法谦抑性,维护环境刑法之独立,突出保护环境法益,准确界定抽象危险犯之边界,采取双重罪过形态,严格限定共犯处罚范围,充分发挥单位犯罪之效能。  相似文献   
4.
从西方移植的环境权概念,成为我国环境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基点,但该概念过度泛化,导致其内部体系并不融贯,难以进入法律实践。通过对其概念发生的目的论考察,可厘清环境权概念中的冗余要素,确定其有效范畴;而参照德国民法理论的权益区分方法,可知环境权概念之有效范畴指向无法权利化的环境利益,其本质是政治宣示和修辞,并非有效的法学话语。结合我国现有政治法律结构,应当以"国家保护环境"的公法义务为核心,以保护公民环境利益为指向,建构公法化的环境法学话语体系。  相似文献   
5.
环境法与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法与经济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调整目的、指导思想四个方面存在显著不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调制关系;调整方法的最大不同在于环境法调整方法所体现出的"生态性"以及经济法调整方法所体现的"包容性";环境法追求的是与环境相关的环境安全与环境正义,而经济法追求的是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安全和经济正义;环境法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指导思想是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6.
黄海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中、韩、朝三国在黄海区域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为建立黄海区域环境合作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是区域环境合作项目推进国际环境法发展的成功范例。项目运用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方法,明确了生态系统承载力和管理措施两者之间应有的关系,通过区域环境合作中的责任分担对国际环境法的义务本位给予了有力的说明。黄海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健康是沿黄海所有国家的共同的责任,项目通过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创造性适用,既照顾了国情,又化解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不仅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适用提供了经验性支持,而且也反映了该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7.
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面最主要的立法,新《环境保护法》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将其定位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性法律,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长期的基础性指导作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在立法上明文规定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显著而巨大的历史意义。就法理解释、立法技术而言,新《环境保护法》的定位及其规定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在未来的中国仍有进一步阐释和发展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在"可持续发展方式乃最佳经济发展模式"日益成为全球共识的背景下,企业在环境法调整机制中的分量不断增重,分析企业环境责任的商业诱因、内涵及其面临的挑战,成为全球化时代人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环境法调整机制的变革 环境法调整机制一直处于变革之中.以1972年与1990年代为界,环境法调整机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其发生了两次转变:一是由国内层面的"命令与控制"机制向"国际合作"机制的转变;二是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企业合作"模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9.
法律解释是一定主体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亦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我国对于环境法的立法、司法和执法相对较晚,加之环境法本身具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及跨学科、跨部门等特点,环境法解释在环境法适用中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相似文献   
10.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代际性、多元性以及环境行政决策所具有的科技关联性和利益冲突性等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科学发展观之于环境行政决策过程与决策体制的影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环境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诉求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环境行政决策应响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体系上的重构,顺应环境法治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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