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000篇 |
免费 | 152篇 |
国内免费 | 4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651篇 |
劳动科学 | 177篇 |
民族学 | 63篇 |
人才学 | 302篇 |
人口学 | 26篇 |
丛书文集 | 1923篇 |
理论方法论 | 368篇 |
综合类 | 3750篇 |
社会学 | 734篇 |
统计学 | 19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5篇 |
2023年 | 98篇 |
2022年 | 58篇 |
2021年 | 96篇 |
2020年 | 107篇 |
2019年 | 107篇 |
2018年 | 54篇 |
2017年 | 89篇 |
2016年 | 135篇 |
2015年 | 222篇 |
2014年 | 572篇 |
2013年 | 547篇 |
2012年 | 701篇 |
2011年 | 696篇 |
2010年 | 542篇 |
2009年 | 685篇 |
2008年 | 873篇 |
2007年 | 591篇 |
2006年 | 439篇 |
2005年 | 535篇 |
2004年 | 394篇 |
2003年 | 395篇 |
2002年 | 359篇 |
2001年 | 366篇 |
2000年 | 220篇 |
1999年 | 89篇 |
1998年 | 52篇 |
1997年 | 29篇 |
1996年 | 32篇 |
1995年 | 20篇 |
1994年 | 20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10篇 |
1991年 | 8篇 |
1990年 | 8篇 |
1989年 | 11篇 |
1988年 | 4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919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111-118
曹操作为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就历史评价而言,其文学成就虽然不小,但是逊于二子曹丕、曹植。迹其文学生涯,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诗歌创作量较少,且以四言为主,文章基本为实用性的政令文,因此缺乏文学地位;其二是,在高度发达的建安文坛,文学理论讨论日盛的状况下,鲜有对文学理论的论述和见解,缺乏理论总结。事实上,曹操实实在在是一个文坛指引者和理论践行者。在语言上他以为政论文应该遵循"指事而语""反对浮华"的创作要求;在作者方面,他反对"学问肤浅,所见不博"的创作者;在说理上,认为只有经得起"悉难"才是巧文。他的诗歌创作则体现出一种大情怀、大悲悯的阔大气势,彰显了"文以气为主"的美学风格。统观诗文,处处体现对文学"经国之业"的追求。曹操虽然给后世留下的创作理论仅存只字片言,但是他的创作却在当时为诗为文的基本要求与框架下展开,甚至可以说,曹丕所谓的"文以气为主""经国之大业"的美学追求实际上是对其父文学创作的理论总结。 相似文献
2.
谢冰斌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9(2):43-48
在对诉讼程序作精细区分的前提下,"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下的案件类型为事实不易查清但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事实不易查清应界定为案件事实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后即可查清的案件.此外,各类组织模式的衔接应以是否符合类型化案件为条件,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与"合议制+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审理期限上应有所区别.应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和健全法官责任机制的司法配套改革,以保障"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3.
4.
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解读在谈到改革时,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胸有谋略、动有章法,要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思维定势的形成,或是由于个人立场、地位、利益,或是由于工作格局、权限、机制。习近平同志还经常强调,形势是会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适应新的要求。如果用老办法来解决新问题,难免会碰钉子。形势变化了,任务升级了,如果还是完全顺着既有的思维定势来行事,可能就觉得不需要改革,或者不积极去推动改革,就可能误事。 相似文献
5.
6.
经历20世纪60年代的动荡之后,人们了解到作为当时西方社会根本基础之一的自由主义并不足以成为完美无缺的意识形态,它所强调的普遍有效性是可以进行质疑的。罗尔斯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平的正义理论以对自由主义作出修正,这个有关公正或者说是正义的理论,着眼于处理分配公正的问题,并着重强调两大正义原则以及其优先性,从而建立起平等的自由主义。同时本文根据罗尔斯所立足的“平等”与社群主义做出比较。 相似文献
7.
郑文睿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6):78-82
当前对立法程序所形成的“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法案的表决和法案的公布”四个显性立法程序的基本共识,不能全面解释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原因在于实践中至少还存在着“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案的起草、法案的审议、适用解释”四个隐性立法程序。其中的逻辑主线表现为显性立法程序与“组织”相勾连,隐性立法程序与“个人”相勾连。《立法法》条文以“组织”视角所建构的显性立法程序和立法实践以“个人”视角所探寻的隐性立法程序共同构成了立法程序的二元结构。从纯粹立法学问题的解释选择问题着手,所建构的立法程序二元结构,需要在“组织”和“个人”两种视角中循环联动,实现视角的融合,以扩张既有的理论解释力,争取最大限度的接近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8.
10年前,为了防止身后财产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安徽省合肥市的一对老夫妇采取了对遗嘱进行公证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遗产。然而,两位老人双双谢世后,子女间不仅没有减少讼累,而且老夫妇所选择的公证遗嘱的证明效力也受到了质疑 相似文献
9.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在国企转让中流失,为了确保国企转让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行国企转让法律法规对收购国企制定了严格规范的交易程序,对每一程序都制定了详细的管制措施,千方百计想在收购国企中绕道走的收购者,最终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