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巴泽尔对产权概念的扩展理解,交通治理可以视为形成有关交通资源的占有与使用规则的过程,即交通相关资源的产权确立过程。产权之确立不仅是法律过程,而且是一个社会过程,而社会认知作为对产权进行社会界定的重要方式,极大地影响着交通治理的方式与成本。结合对电动自行车治理活动的考察与对“聚点”理论的发展,文章提出了产权社会认知的两个评价维度,即跨群体的稳定性与跨时间的延续性,据此讨论产权共识的形成。产权社会认知的稳定性需要事物特征具有较高的边界清晰程度和个人封闭程度,电动自行车因其品类繁多、易于改装的特点而具有较低的认知稳定性。产权社会认知的延续性包括社会延续和个人延续两个方面,对比汽车所表现出的社会延续性,电动自行车的社会认知表现出了较高的个人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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