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正> 目前,人口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早婚早育现象近几年有所抬头,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为严重。它直接影响着人口控制目标的完成和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各级政府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女性早婚状况女性早婚,是指不到法定婚龄(20周岁)而结婚。据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汇总结果,我省早婚现象具有如下特征:(一)早婚人数逐渐增多,早婚率有所回升。30多年来,由于经济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女性婚龄经历了20多年自发提高阶段。七十年代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平均婚龄升至历史最高点。但是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平均婚龄开始下降,早婚现象有回升趋势。据1987年7月1日调查:每100名已婚妇女中早婚的25~29岁组为6.9人,而20~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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