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孝”的现代阐释与传承发展——基于黑格尔的家庭伦理实体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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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翠新.《论语》中“孝”的现代阐释与传承发展——基于黑格尔的家庭伦理实体视角[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4(2):6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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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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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州学院 思政部,浙江临海,3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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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台州市社科联重点课题“台州‘和合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研究”(14YZ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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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格尔认为,家庭以“爱”为其规定,具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家庭伦理实体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的真理内容,并明确规定了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从黑格尔的家庭伦理实体视角观照孔子《论语》中的“孝”,其作为“仁”的具体实践,作为人的根本,同样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孝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价值,其在现实中的践履以真诚的情感为普遍内容,实践方式则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例如,浙江临海市在传统孝道文化框架内设立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孝心基金会,建立“居家养老+新乡绅治理”的农村养老“乡治模式”;南京市创建“家属照料型”居家养老新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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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格尔 伦理实体 孝 爱 |
The Modern Interpretation and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Filial Piety" in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Base on Perspective of Hegel's the Family Ethical Ent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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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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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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