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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完善和发展的思考
作者姓名:李治中
作者单位: 
摘    要:公共服务属于政府职能,目前交由专门公共服务机构生产社会必需的公共产品,这是政府对自己职能的一种延伸和委托。其中的责任仍然在政府。既然如此,按照所有国际惯例,其费用就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承担或者购买,这关系到公共服务机构发展的根本方向问题。目前该出钱的不仅不出钱,甚至还要求这类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巧立名目地去赚钱,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现象,导致其负面影响是必然的。我们设想,政府人事系统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支出,应该走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全部包下来,以后将不应该再去鼓励公共机构去收费赚钱,不能演变为政府身边的营利机构,

关 键 词:人才服务机构  公共服务机构  政府职能  政府财政拨款  不负责任  公共产品  生产社会  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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