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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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敬煊,邹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J].贵州社会科学,2015(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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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敬煊 邹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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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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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内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依托;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现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利于建设法治中国、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进一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借鉴国际法治经验,但不照搬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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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依法治国 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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