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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自然"君"无为"——《老子》政治哲学发微
引用本文:李进.民"自然"君"无为"——《老子》政治哲学发微[J].江西社会科学,2006(9):57-61.
作者姓名:李进
作者单位:井冈山学院人文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摘    要:《老子》哲学以“自然”、“无为”为核心观念而展开的思想体系根本上属于政治哲学。形而上之“道”下贯、落实于社会政治领域而为政治之最高原则,而道之“自然”亦最终指向被统治者民。由于“自然”乃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义,深蕴主体性思想的义理,故民“自然”的观点其实确立起人民乃政治主体即民主之政治原则。“无为”则指向统治者君,为其从政、执政之道德准则。君“无为”乃民“自然”的逻辑必然要求。“无为”之治本质上乃民意政治,其中蕴涵着权力制约的精神。

关 键 词:《老子》哲学  自然  无为  民主
文章编号:1004-518X(2006)09-0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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