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最后决定权”的来龙去脉 |
| |
引用本文: | 李东朗.毛泽东“最后决定权”的来龙去脉[J].领导文萃,2009(12):98-101. |
| |
作者姓名: | 李东朗 |
| |
摘 要: | 毛泽东的“最后决定权”的由来 成立书记处处理中央的日常工作,是刘少奇1943年1月12日向政治局提议的。他还建议“中央书记处设一个主席,两个书记,书记是主席的助手。”他的这个关于“主席”和“书记”角色的设计,实际上规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既然“书记”是“助手”,就处在辅助的地位,就必然要由“主席”在最后作出决定。而显然中央许多人同意了这个建议。
|
关 键 词: | 决定权 毛泽东 书记处 日常工作 中央 政治局 刘少奇 助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