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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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新,喻红军. 论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J]. 江汉论坛, 2010,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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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新 喻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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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所,湖北武汉,4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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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和冲突都是由于人们在交往过程中的语言缺乏共通性而难以形成共识的结果,因此他希望建立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普遍语用学"来重塑人们的交往行为.通过交往理论、话语理论和商谈理论"三位一体"的讨论,哈贝马斯完成了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建构.尽管哈贝马斯的这一理论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但其从"对话"与"商谈"的角度来确立现代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建构方式的独特思路和路径,对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正确处理国内各方面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全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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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贝马斯 普遍语用学 交往行为 协商民主 和谐社会建设 |
On Habermas's Theory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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