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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济
引用本文:罗臻,任平.略论我国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济[J].天府新论,2008(Z1).
作者姓名:罗臻  任平
摘    要:行政合同是在二战后广泛应用于西方各国行政领域的一种新型非权力行政方式,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因缺乏有关规定,其司法救济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规范.完善我国行政合同司法救济,应明确将行政合同诉讼的受案范围,改变行政诉讼的诉讼构造;将检察机关确立为行政合同公益侵害诉讼的公诉人;完善行政合同争议诉前解决机制和诉讼模式.

关 键 词:行政合同  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  行政合同争议  诉讼模式  解决机制  公诉人  侵害  检察机关  诉讼构造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行政合同诉讼  行政合同司法救济  完善  规范  存在  司法实践  非权力行政方式  行政领域  西方  应用  二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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