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主体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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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涌.公民的主体意识[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9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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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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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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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居民身份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公民是现代意义上的概念,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公民的主体性是指公民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这是构建民主政治社会的基础性问题,它使公民意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公民的主体性意识应该包括: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的平等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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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主体 公民的主体性 公民的主体性意识 |
文章编号: | 1001-9839(2003)03-0091-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1日 |
On the Citizens' Awareness of Citizen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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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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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identity of a citizen citizenship awareness of citizen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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