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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卫士
作者姓名:王晓玲  宋宝山
摘    要:《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明显标志物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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