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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主体研究
引用本文:张琦,孙旭鹏.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主体研究[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36-49.
作者姓名:张琦  孙旭鹏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研究”(20JZD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官员动机、政府治理与地方预决算披露质量”(71872182);
摘    要: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主体是审计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它既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基础因素,也是全面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关键要件。然而,审计主体的确定,各国做法不尽相同,已有文献也未形成统一结论。结合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报的现实基础,梳理国家审计的制度沿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单位财务报告可根据编制主体的性质,在国家审计机关的主导下,依据不同条件适度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内部审计力量。

关 键 词:政府财务报告审计  审计主体  国家审计  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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