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前期湖南的职役与地方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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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建华.乾隆前期湖南的职役与地方社会治理[J].江西社会科学,2021,41(8):11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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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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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天津 3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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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乾隆前期皇帝励精图治重视国家治理,以保甲为核心的地方社会职役得到推行与完善,行使各种职能,在治理地方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社会职役在落实民生政策、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受到官府重视.保甲的功能已然不是只管治安问题,而是协助官府治理地方.如何把握地方社会职役的权限,成为官府实践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有的地方官府利用乡保协助处理民事诉讼,违反保甲条例,官府及时纠正.有的官员具有"隐私"观念,值得关注.湖南地方社会职役不仅在缉盗、治理私宰方面发挥作用,在治理溺婴、卖休以及自杀轻生方面也引人注目.湖南官府借助保甲等职役的地方社会治理,是清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实践,湖南民众的 日常生活也被纳入国家治理的背景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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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治理 基层社会 保甲 社会问题 日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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