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需求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 |
| |
作者姓名: | 林俏 |
| |
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大连116600 |
| |
摘 要: | 新世纪对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却存在反差,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素质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极大的距离。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转向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要注意素质的全面提高:应以德育素质为先导,以业务素质为主干,以文化素质为基础。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
|
关 键 词: | 目标定位 素质的全面提高 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