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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引用本文:李红梅.试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J].经营管理者,2009(13):56-56.
作者姓名:李红梅
作者单位:重庆银行;
摘    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危机频频爆发,各国越来越重视对本国金融体系的监管,金融监管一般分为结构监管和行为监管。主要手段包括:存款准备金率要求、资本充足率要求和存款保险制度等。目前,各国监管当局对所辖金融机构都普遍实行了固定的最低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存款保险率标准和最高的资产限制比率,这实际上是一种刚性的监管。下面分别分析以上三种监管手段的有效性:一、对存款准备金率要求作为运用最早的审慎性监管手段,它是指银行必须持有足够的流动性资金,以应付存款者在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取款要求,它存在的一个假定前提是不发生存款人挤兑现象。如果银行按规定持有的准备金水平正好足够满足在没有发生挤

关 键 词: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监管  资本充足率  金融机构  有效性  银行挤兑  监管当局  金融体系  监管手段  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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