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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宗教场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姓名:王曙明
作者单位:镇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摘    要:
镇江现有125所合法宗教场所。其中绝大多数位于农村。因此,“十一五”期间,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应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有新思考和新作为。

关 键 词:宗教活动场所  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十一五”期间  生产发展  整洁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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