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法理基础和具体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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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国峰.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法理基础和具体路径[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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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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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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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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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赋予私人主体参与执行反垄断法的权利,更加全面地拓宽利益救济渠道,私人实施推动反垄断法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在增强反垄断法实施效果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私人执法的合理性和司法成本的低廉性是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法理基础,特别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为私人实施提供了激励机制。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可选择性具体路径应包括启动反垄断私人监督制度、完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设置反垄断私人和解制度、构建反垄断私人仲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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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私人实施 诉讼 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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