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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机制的发展——“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建立
引用本文:黄德明,李若瀚.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机制的发展——“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建立[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44-51.
作者姓名:黄德明  李若瀚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安全基本法律问题研究”(12JJD8200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里斯本条约》以来的欧盟法创新前沿问题研究”(2013106010202)。
摘    要:欧盟的司法与内务合作已进入快速一体化阶段,欧盟通过建立"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力图实现其司法与内务合作模式由"国家间"合作的方式向"共同体化"的方式转变。《里斯本条约》在该领域内对欧盟机构的权限划分更加明晰,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但成员国与欧盟超国家机制间的利益存在冲突,为此欧盟在相关问题上给予部分成员国以特殊地位,并采取了寻求弹性一体化的方法,这种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述矛盾。传统上以政府间主义为主导的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制度正逐渐转化为联盟控制下共同体机制。

关 键 词:欧盟  司法与内务合作  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  “更紧密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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