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中公司财产权利结构新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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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云飞.知识产权出资中公司财产权利结构新解析[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3(3):7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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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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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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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产权业已成为企业乃至一个经济体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出资是知识产权利用方式的创新,是将知识作为一种资源而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诉求方式,是知识经济时代资本的革命,是资本理论发展的新成果。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出资,充分挖掘信息财产的流动性资源价值,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和传播,成为知识产权理论界追求与探索的重要课题。传统物权、公司法和知识产权禁锢下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所有人以知识产权转让方式出资不是获得知识产权的对价,而是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来获得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股权,由此形成的"所有权—股权"结构带来了理论和实践上的种种缺陷和忧虑,现行法律却无法实现良好规制。现代物权思维下,公司财产权利结构应是由专有到共有的流转,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应是特定主体所获得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以知识形态所体现的财产利益。重构公司财产权利结构以及识别知识产权的客体,对于解析知识产权转让出资下的公司权利结构有着科学且深邃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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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 财产权利结构 财产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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