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明观"视域中的"生态人"界定:场域、人格与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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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巍巍 马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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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广东茂名 5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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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新文明观视域中的"生态人"可以从场域新形态、人格新样态与法治新价值三个维度予以界定,"生态人"是存在于环境法场域之中的一种重要"人之形象"."生态人"具有法律人格,可以成为法律上的主体,有资格成为法律世界游走的人."生态人"具备主客观认知能力,对法治有其自身独立的理性价值判断,并内化为自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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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文明观 生态人 环境法场域 法律人格 法治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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