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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与权利
引用本文:张青政.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与权利[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3, 15(5): 114-118
作者姓名:张青政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太原,030024
摘    要:我国无因管理立法方面存在不足。借鉴目前世界上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在此方面的立法 ,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 ,应汲取国外的立法经验 ,对管理人的通知、管理、报告、损害赔偿等义务加以周全地规定。对于管理人的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上有规定 ,但在对损失赔偿、负担债务偿还请求权方面的规定还有欠缺 ,需在制定民法典时完善

关 键 词:无因管理  管理人  义务  权利
文章编号:1008-6285(2003)05-0114-05
修稿时间:2003-02-09

Obligation and Right Managing People in Non-cause Manag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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