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铸币税问题的宪法学思考
引用本文:李晓光,庞冠楠.铸币税问题的宪法学思考[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58-62.
作者姓名:李晓光  庞冠楠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0YJA820075);教育部2012年度青年基金项目(12YJC820109)
摘    要:铸币税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政府非税收入,是货币当局通过发行纸币所获取的财富。为弥补财政赤字,扩大财政支出、降低失业率,政府有获取铸币税增加财政收入的动机。作为货币发行机构的中央银行容易受到政府的干涉,通过超发货币以获取最大化铸币税。由此会引发货币扩张、通货膨胀等问题,最终损害到公民的财产权。现有的货币规则无法保证中央银行独立执行稳定货币的基本职责,惟有建立一种宪法性的制度安排,才能在促使货币当局担负起货币责任的同时,限制其权力的任意扩张。

关 键 词:铸币税  非税收入  货币宪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