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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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秋玫,高静.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J].江西社会科学,2005(1):20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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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秋玫 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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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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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是与"沉默权"密不可分的两个基本术语,目前,学者们对两个术语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笔者认为,必须从术语的来源出处谈起,在理论上厘清"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的事实内涵和法律内涵,从而进一步探讨我国"沉默权"定义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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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自愿供述 沉默权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5)01-0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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