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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兼论我国公司法之改革
引用本文:许家庆.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兼论我国公司法之改革[J].广西社会科学,2003(11):106-108.
作者姓名:许家庆
作者单位:南京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13
摘    要: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体现.当前,面对全球竞争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浪潮,应正确处理好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的关系,协调其矛盾与冲突,以促进公司企业经营自由,提高经济效率,从而对我国的公司法之改革有所裨益.如何顺应国际化与自由化的趋势,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维持国际竞争,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是修订公司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我国在改革公司法时,应借鉴国外成功立法例;在改革思路上,放松政府管制和强化公司监控应是基本方向.

关 键 词:政府管制  公司自治  放松管制  强化监管
文章编号:1004-6917(2003)11-0106-03
修稿时间:200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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