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兼论我国公司法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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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家庆.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兼论我国公司法之改革[J].广西社会科学,2003(11):10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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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家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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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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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体现.当前,面对全球竞争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浪潮,应正确处理好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的关系,协调其矛盾与冲突,以促进公司企业经营自由,提高经济效率,从而对我国的公司法之改革有所裨益.如何顺应国际化与自由化的趋势,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维持国际竞争,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是修订公司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我国在改革公司法时,应借鉴国外成功立法例;在改革思路上,放松政府管制和强化公司监控应是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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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管制 公司自治 放松管制 强化监管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3)11-0106-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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