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政治中国家权力的公属性和私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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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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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部,湖北武汉4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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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主政治中,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属主体,国家权力具有公属性。人民大众不可能都去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把国家权力委托给公务员行使,公务员成为了国家权力的行使主体,国家权力又具有私掌性。解决国家权力公属性和私掌性的矛盾,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增强人民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公务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义务本位观念,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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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政治 国家权力 公属性 私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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