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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股东瑕疵出资行为的法律规制———以《枙公司法枛司法解释(三)》为视角
引用本文:艾尔肯,张榆.论公司股东瑕疵出资行为的法律规制———以《枙公司法枛司法解释(三)》为视角[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74-77.
作者姓名:艾尔肯  张榆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法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81
摘    要:公司股东瑕疵出资是出资人未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存在瑕疵的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公司股东瑕疵出资行为表现为股东不适额出资、股东不适时出资、股东不适格出资以及股东不完整出资等情形.为正确理解和统一适用法律,《枙公司法枛司法解释(三)》规定了多元化出资结构的防弊规则、瑕疵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救济规则、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规则.这些规则对强化公司资本信用的法律价值、弘扬公司治理的商法理念以及体现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股东瑕疵出资  枟枙公司法枛司法解释(三)枠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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