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船舶保险法律关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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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炎秋,刘晓雯.抵押船舶保险法律关系分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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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炎秋 刘晓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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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 法政学院 ,山东 青岛 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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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发展基金(H07YB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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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中国《海商法》对抵押人还是抵押权人为抵押船舶投保没有限制,但各自对抵押船舶的保险利益的范围需要明确.针对保险实务中通常将抵押权人约定为第一受益人的现象,需要界定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当保险人依据抵押船舶保险合同赔付后,其可否对抵押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及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范围取决于代位权的基础是抵押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还是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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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抵押船舶 船舶抵押权 抵押权人 受益人 保险利益 代位求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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