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意思表示的区分、本质及其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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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纪虎.法人意思表示的区分、本质及其瑕疵[J].重庆社会科学,2008(9):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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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纪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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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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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的意思表示应该区分为内部意思表示和外部意思表示两种类型。内部意思表示属于一种量化、规则化了的意思表示形式。以自然人为理论原型的意思表示及其瑕疵理论可以完全适用于法人的外部意思表示类型,但对于已经量化、规则化了的法人内部意思表示即法人决议而言,则只有当法人决议在统计结果出现错误时,才可援引意思表示错误的瑕疵理论要求救济即对统计结果重新统计,其他的意思表示瑕疵类型皆无适用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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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人 意思表示瑕疵 量化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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